淋巴结肿大怎么办如何治疗?
2152023-2-20
监狱起源于夏朝,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因为在夏朝期间战争的不断爆发,因此在战争时期会有很多的战利品和俘虏,而夏朝的人们为了将俘虏关在一起防止逃跑,所以便设立了监狱。不过,因为当时的社会发展落后,因此监狱只是一个由土墙围成的一个围墙而已,在夏朝时期也不叫监狱,而是叫夏台。
到了先秦和秦朝时期,监狱就发展的比较完善了,同时还出现了监狱制度。因此在秦朝统一六国后,当时的秦始皇在改革的过程中,因为秦人比较重视刑法,所以当时的监狱制度一般都是比较重刑罚的。
而商鞅在变法中也比较推崇刑法,因为他认为,只有通过重刑,才能让那些作奸犯科的人不敢再犯,也能维护xx的统治和安宁。而秦朝的监狱制度令当时的百姓产生了一种畏惧的心态,因此,这时候的秦朝还是比较安定的。
等到秦朝统一之后,对法家的刑法制度便更加推崇了。而秦朝一直以来带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暴君,这是一点都没错的。当时的秦朝可谓是刑法很严重的朝代的,也是因为刑法让当时的百姓苦不堪言,也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原因之一。
而秦朝的监狱制度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设立在秦都的咸阳,而地方的话则是各行政地区和县都会有一个监狱。同时,秦朝的监狱制度一直被后世的朝代所效仿,而汉代的监狱制度直接受到了秦朝的影响。
不过,秦朝设立的监狱制度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会有一个最高的监狱长官享有判罪的权利。因此,当时的皇帝不仅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同时还享有最高的刑狱权利。再加上当时的秦朝监狱中的刑罚比较多,因此为了方便管理,所以才会设立监狱制度。
公元前21世纪,尧舜时就有。
我国最早提出创建监狱的人是皋陶(gáo yáo)。中国神话中公正的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他有一只独角羊(獬豸 xie zhi,也就是独角兽),能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神羊 ,神羊只触有罪的人。
皋陶, 皋城(今安徽六安)人,皋陶是黄帝之子少昊之后,生于公元前21世纪,古六安国始祖,相传为东夷族首领,偃姓。传说舜时被任为掌管刑法的官。禹继位后按禅让制举荐皋陶为他的继承人,“且授政”(即叫他处理政务),但皋陶先于禹而亡故,未继位。后来禹又举荐益为继承人。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春秋时期的英、六等国是皋陶的后人。
皋陶,与尧、舜、禹同为“上古四圣”,是舜帝执政时期的士师,相当于xx司法长官。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皋陶还被后人神话为狱神,他辅佐夏禹理政、治水和发展生产,并为融合夷夏和后来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禹根据皋陶的品德和功劳而举他为继承人,并授政于他。但皋陶未继位即去世,禹便把英、六一带封给其后裔。唐玄宗以李氏始祖皋陶为荣,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
监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阶级的出现,xx的产生而产生。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前的原始社会时期,没有阶级,也就没有监狱。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人类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人民依靠狩猎为生,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氏族的首领掌管财产的分配。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难得以保障。由于不存在xx组织形式,人民之间的冲突以习惯、血腥复仇的方式得以解决。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开始结成群体,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进行狩猎,产品有了剩余。氏族首领无偿的占有了剩余产品,于是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人类社会出现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xx组织形式。掌握xx权利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xx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我国最早的监狱是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开始结成群体,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进行狩猎,产品有了剩余。氏族首领无偿的占有了剩余产品,于是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人类社会出现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掌握xx权利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xx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扩展资料:
我国最早提出创建监狱的人是皋陶(gāo yáo)。中国神话中公正的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他有一只独角羊(獬豸 xie zhi,也就是独角兽),能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神羊 ,神羊只触有罪的人。
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xx的暴力机器之一,是随着阶级、xx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xx的消亡而消亡。
监狱至今已经几千年历史,在历史中,先后出现过奴隶制xx监狱、封建制xx监狱、资本主义xx监狱、社会主义xx监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
唐朝的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有监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是唐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是唐朝中央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审判一般采取直接面审的形式,因此唐朝沿袭南北朝以来传统,设大理寺狱,作为拘押人犯的场所。作为中央监狱,大理寺狱主要关押诸司犯罪的官吏和京城地区重要案犯。虽然《唐六典》记载,唐朝除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监狱外“其余台寺监卫皆不置狱”,但是实际上唐朝的御史台也是曾设有监狱。唐初的时候,御史台主要起的是监察的功能,但是有时也依据皇帝的诏令,对犯罪官吏进行鞠审,从而直接参与审判活动。而一般“其鞠案禁系,则委之于大理”,贞观末年,李乾右为御史大夫,“以罪人于大理寺隔街来往,致有泄漏狱情。” (《唐会要》卷六十)于是在御史台中设东西两狱以自系禁。《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传》记载“武承嗣使酷吏周兴诬告上金、素节谋反,召至都,系于御史台。”这说明武后时期御史台仍有置狱,而在《旧唐书·良吏传·崔隐甫传》中也有说到御史台狱的废除,有废必先有置,这说明在唐朝历史上御史台狱的确存在过曾起过作用的。
而作为三司之一的刑部并不是独立的审判机关,没有设置监狱,也没有典狱官设置,但是刑部却是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的最高职能机关,无论大理寺还是京兆府都要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将本管囚犯的犯由何关押时间申报刑部。刑部也负责登录囚俘的名册、监督监狱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供狱囚必需的衣粮药疗等条件。虽然刑部不设置监狱,但是它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这无疑是对设有监狱的大理寺和御史台有牵制和监督的作用。此外,唐朝皇室内部,无论天子诸王、后妃公主因争宠夺嫡,卷入政治斗争的旋涡,或者因违法,或得罪皇帝,这样的案子一般不经过普通的司法程序而是“刑于家室”,虽然唐朝内宫的幽禁场所并不固定,这些幽禁的地方也不称为狱,但是其实也有监狱的性质了。从此可以看出唐朝中央监狱机构设置的完善性,可以说是需要监狱的地方都设置了监狱。
而在地方上的监狱体制一般与地方行政区划的体制适应,唐朝行政地方体制为州(府)、县两级,而《新唐书·刑法志》称“凡州县有狱”。如果根据贞观十三年的统计,全国有州(府)共三百五十八,县一千五百五十一,而开元八年统计,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县一千五百七十三,由此可估算唐朝州(府)县各级地方监狱近二千所。唐朝地方的监狱完全从属于地方行政机关,接受皇帝派的地方行政长官管辖。与普通的地方监狱不同,京都地区处于天子脚下,直接地维系统治集团的安全,因此京都的狱治受王朝重视。西京设京兆府,东京设河南府,如《新唐书》记载:“而京兆、河南狱治京师”。中央百官犯罪常系于京兆府,因此京府监狱实际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而京府京县监狱不仅由府尹、县令管辖,而且直接受中央政府监督。此外,为托善管理这么庞大的监狱网络,唐朝还严格地组织了一支狱吏队伍来维持监狱的正常运行。
再有,唐朝的监狱管理制度也是趋向完善并有所进步与创新。如禁囚制度,中国早期的监狱,多是无限制的混杂囚禁,这是狱制混乱、落后的表现,但是根据《新唐书·百官志·狱丞》记载“囚徒贵贱、男女异狱”,由此可见到了唐朝监狱已经实行初步的分房分居的制度。而囚徒按贵贱而分押是古来有之,但是男女异狱,则是在监狱管理上的一个完善与进步,这样有效的减少了监狱管理的混乱现象。而在唐朝的历史文献中还有暂时释放狱囚的记载,如《资治通鉴·唐纪太宗贞观六年》中记载“见应死者,悯之,纵使归家,其以来秋来就死,乃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次年“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又《旧唐书·唐临传》在高祖武德年间也有类似的记载“囚等皆感恩贷,至时毕集诣狱”。《新唐书·玄宗纪》也有“开元十六年正月庚申,许徒刑以下囚保认营农”的记载。以上所说的也不是唐朝历史上常行的法律制度,但是却有暂行释放和取保释放的性质,也可算是唐朝禁囚的组成部分,这无疑是一个创新。此外在禁囚制度上,唐朝的法律对破坏和危及禁囚制度的安全的犯罪作了完善的规定,给此类犯罪严厉的打击。对于起源西汉的录囚制度,在唐朝也有新的发展,不仅皇帝录囚形成常行的制度,还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官吏的录囚制度,更重要的是唐朝扩大了录囚制度的内容,把录囚和赦事结合起来(本文下面会进一步介绍),这又是一个进步,并被后世一直沿袭。唐朝还在法律上对狱具有明确的规定,确立了唐朝的狱具制度。对于以上谈到唐朝的无论是监狱的设置、监狱管理机构的设立,乃至狱吏的编制,都在法律上作了明确的规定,可谓有法可依,而其完备的程度是以往历史上任何朝代所不可比拟的。
其实最好还是自己花点时间找本中国监狱史之类的书来看看,会更清楚直观,网上问的话我们也只能搜点文章来交差,没办法用那么多时间去深入解析的。
西汉武帝时,仅皇帝直接控制的诏狱中“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会狱(对质),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掠笞定之。于是闻有逮证,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余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皇帝直接控制的诏狱里罪犯就有十多万,中央其他部门控制的牢狱中罪犯肯定更多,地方上官吏掌握的牢狱中的案犯肯定比长安京城中案犯还要多。而武帝时期史称盛世,牢狱中的案犯就如此之多,到历代末世,政治危机、经济危机频发,以至囹圄成市,案犯塞路,这时牢狱中的案犯不知比武帝时又多多少倍,所以说西汉时期监狱很多。
关于哪个朝代设立了监狱最多和中国监狱产生于夏代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