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医保所在哪里

独留清风醉2023-10-15 01:39:01我要评论

临桂医保所在哪里,第1张

桂林临桂医疗保险卡在哪里办理?

1、参保人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 、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 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临桂新生儿医保政务中心三楼在哪

临桂区西城南路五号。

根据百度地图的资料显示,临桂新生儿医保政务中心三楼位于临桂区西城南路五号。

新生儿医疗保险就是儿童医保,也是一种居民医保,是一种我国福利保险,提供基本的医保,新生儿医疗保险是一年一交费,交一年保一年。

临桂农村医保所在哪里

根据《关于印发临桂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一、门诊费用报账办法:参合农民在县内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就诊医疗机构垫支,然后由就诊医疗机构持相关材料到乡(镇)合管办审核报账。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各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参合农民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报账。门诊费用从家庭账户中列支,起付线为0,报完家庭账户总额为止,超出自负。若年内门诊费用未用完,家庭账户余额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但不能提xx金和抵扣下一年度合作医疗费用。如下一年度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的家庭账户可继续使用,但不能享受住院补助。参合农民门诊费用报账所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发票、门诊发票。在村卫生所(室)就诊的门诊费用,由乡村医生统一填写《门诊报账登记表》到乡(镇)合管办报账,登记表上必须有患者本人签名,所发生的费用在合作医疗证按规定填写。二、住院费用报账办法: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住院医药费补偿部分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支,是乡(镇)医疗机构的由乡(镇)合管办审核,县合管办核准拨付到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由县合管办审核后拨付。在县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先垫支住院费用,出院后到县或乡(镇)合管办报账。如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有当事人、代领人身份证和参合家庭户口簿。住院费用报帐有效期为一年(以出院当日计),超过日期不再受理。住院费用报账所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发票、有效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费用总清单。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者报账时还应提供转诊证明或急重病症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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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城镇医保卡在哪里办?电话是多少?

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桂林鼎盛大厦有什么单位

桂林市医保中心。

桂林市医保中心新办公地址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盛大厦)1号楼1楼西侧(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处)。搬迁后新业务经办服务大厅上班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桂林,简称桂。桂林市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地处湘桂走廊南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北部及东北部与湖南省交界,东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接壤,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及来宾市毗邻,西部及西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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