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独留清风醉2023-09-06 15:42:00我要评论

一文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1张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什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参保人员在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过办理规范的备案手续或转诊手续,结算时患者只需支付就医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基本医保补偿范围内的费用可在医院窗口直接获得补偿。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覆盖以下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4)外出务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即我省外出务工和省外到我省就业创业人员;

(5)异地转诊人员,即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的,可以直接通过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

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xx医保服务平台APP、xx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方法: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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